众所周知,碰上这种情况,最优雅的回应是往死里打。

作为过来人,不得不承认这办法真的很有效,我已经三年没见到基裘了,她怎么不来找我?

不是说好了“不死不休”的吗?

我,有点想她。

抱歉啊,席巴,躺在你怀里的我,竟然在思念另一名少女,这就是传说中的“同床异梦”吗?

事已至此,我就继续谈谈基裘的事情吧。

话说基裘大约10岁时,阴差阳错,对席巴惊鸿一瞥,便就此沦陷。因为长得漂亮,她一直不乏追求者,并且她的出生还不错,周围人不敢欺负她,而席巴根本没注意她,也不领她的情。这种人的存在,就是对骄傲的女孩魅力的挑战与质疑。

日思夜想,她花了许多时间和心思在追求席巴身上,但席巴只把她当成一个想要“新鲜玩具”的小孩(这是席巴本人的说法),所以不理会她的胡搅蛮缠。

不过席巴这么想也没错,谁会把一个10岁小女孩(换算一下是小学四、五年级)的“喜欢”当成“恋爱”呢?

很难说到底是谁比较早熟,谁比较晚熟。

插播一句,我第一次对席巴说“我喜欢你”的时候,他有点惊讶,以为我又在开玩笑,然后真诚地说他一直把我当哥们(读作“aibo”),到头来,我游戏攻略走的是哥们路线啊?!我简直要当场裂开。那一刻我首次与基裘达成前所未有的高度情感共鸣。幸好我已经开始留长发了,头发目前能勉强盖住脖子,至少先从改变形象做起吧?

咳,说回基裘,她的执着远超席巴的想象,席巴无法理解一个女孩为了“爱”能有多疯狂,即使明确表示拒绝(席巴本人是这么说的),基裘也只觉得是她自己不够努力,不够强,不能一闷棍把席巴捆回她家做这样那样没羞没臊的事情(没羞没臊是我补充的,基裘并未否认)。

吃了情报不对等的亏,基裘不知道我的存在,直到席巴以“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作为拒绝理由,她才后知后觉,费尽心思把我的存在给挖了出来,杀上门来,想要取我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