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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股东了,可能版权就有自己的想法了,是这个意思吗?

那这个意思他们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丁薇都没有在网上写过小说,更加没有签过类似的合同,这会儿是两眼一片空白。

但是之前也有一个写网络小说的朋友,对于一些福利多少也听说过,可是做合同……不仅仅有福利就够了。

好在有钱无所不能,学校里听说也有人在网站写小说,丁薇辗转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花了一点小钱,就看到了对方的合同。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