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慕远还想告诉靳云川,虽然副人格冷静、理性,但是这不妨碍他也是个逗比啊。
当靳云川来到警局以后,就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做了详细笔录。
当时现场执法的刘警官告知靳云川,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唐潇企图诬告慕远,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因为有执法仪的记录显示可以证明,同时慕远一方又有当时的视频证据,所以坐实唐潇此项罪名很容易。
但是敲诈勒索罪主要的特点是,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然而唐潇威胁的目的是要跟慕远结婚,所以这一条罪名界定就比较麻烦了。
靳云川听后问道:“诬告罪成立的话会受到什么处罚?”
刘警官肯定的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咱们这个案子里,因为唐潇的构陷并没有对慕远造成实质损伤,所以拘役或者管制的结果可能性更大一些。当然如果你们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话……”
靳云川制止道:“不接受民事调解。”
靳云川感觉对唐潇的处罚还是太轻。
因为唐潇此刻在其他房间接受侦讯,靳云川觉得没有见她的必要,有些事情警察出面调查比自己去问要来的强些。
思索一下后对刘警官拜托道:“我想请求刘警官帮个忙,咱们警察同志办案时可不可以问一下唐潇,是否有人主使她做这件事,因为她表现得太过了解我弟弟的隐私,这很不正常,毕竟今天他们才第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