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人清咳一声掩释尴尬,一本正经道,“我在尝试策反千代,这么辛苦的事情”
“我父亲来了,二十分钟前在码头下船,这会应该已经快到。”
郑章主动结束话题,不让某人太难堪。
张新眼睛明亮,郑奕住是那种刷脸就可以贷款数百万盾的大牛,信誉好到,在南洋和唐山到处是朋友。
这种性格不适合当外交官,就像某猪某奥说的,“我们撒慌、我们欺骗、我们抢劫”
老郑做不出这些事,但如果让老郑做商务部主管、招商引资主管,则会如鱼得水。
“你怎么不早说?”张新佯装生气,“我好亲自去码头迎接岳丈。”
郑章心里气死,捅破窗户纸道。
“我有想早点敲门,但你的卧室也不隔音,听千代小姐的声音,你们好像正处‘高段位’的时候。”
“”
张某人难得老脸微红,刚才心里还在想,幸亏郑章晚来几分钟,否则高段位的时候被打断,岂不是很恼火?
为了不让某人第二次难堪,郑章又道:“尼亚大使从船上发来电报,今天中午一点她的船在码头靠岸,让你去迎接。”
“”
尼亚小妞那来的自信?
是仗着她有有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金发飘飘的好皮馕,还是漂亮国大使的身份?
好吧,不论那种,张新都得去迎接。
不过,每每提到尼亚小妞,张新都会自然而然想到——海默。
冥冥之中,总感觉他是根刺,所以第一次‘叛军’袭击三和城时,张新就想杀死他。
结果是重度烧伤,伤而未死。
再杀他一次?
万万不行,第一次没问题,如果再来一次,以尼亚小妞的聪明劲,百分百能猜到自己是凶手。
脑海里许多思绪一闪而过,张新拿出怀表时间是上午10:10分,对郑章吩咐道,“现在离一点还有三小时,你去”
听完张新的安排,郑章对某人的认知再次刷新。
微微一个万福应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