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视线下移,打量着ser的装扮,说实话,我没见过香克斯穿花裤衩,他在风车村的时候,都是穿纯色大裤衩和人字拖的!不过这副胡里胡哨的模样还挺适合他,本人穿应该也是这个感觉吧。

忽然,我眼睛一亮,看向了他的腰间:“名刀格里芬啊!我以前还玩过呢!”

那个时候我和路飞并不知道香克斯会成为如此厉害的海贼,总之香克斯的帽子、香克斯的刀、贝克曼的枪……他们船上好多人的东西我都玩了个遍。

说起来我现在枪术那么好还多亏了贝克曼对我的那几番教导。

当然,泽法老师也是功不可没。

ser见我高兴的样子,笑嘻嘻的把刀解了下来,在我面前晃了晃:“要玩吗,例外借你耍一回哦~”

漫展当然包括了各种周边,无上大快刀十二工,大快刀二十一弓,良快刀五十工……还有因主人成名而成名的武器……比如四皇的刀。

香克斯的格里芬在漫展当然有仿制品,ser们也会买一把别在身上,差不多几万贝利的价格,不算贵。

而在接触到这把刀的时候,被贝加庞克改造的实物识别系统发动了,我的脑海里响起了电子音:

【注意:此物为名刀格里芬,红发香克斯所有的刀。】

欸?

由格里芬引发了另一项程序,我的眼球开始检测面前的ser:

【警告:海贼,红发香克斯,悬赏金40亿4890万贝利,建议: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