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内布拉斯加州的老约什曾经有过辉煌时刻,他走过三十年前的奥斯卡红毯,吻过二十年前的评委会主席,最终在十五年前落叶归根回到了曾经长大的农场。
布鲁斯特镇的生活与洛杉矶的大都市相比是截然不同的,不过老约什早已习惯早起读报、照顾奶牛、晒太阳看农场、逗弄邻居孙子的日子。
过往经历在这片乡镇农场很难留下什么痕迹,然而每年的一、二月份,老约什总能回忆起都市里的繁华时光——那不是别人的电影,而是自己逝去的人生。
奥斯卡的评委是终身制,没有时间年限,老约什记不清自己到底已经投过多少届的选票,他只记得曾经欣赏过阿尔·帕西诺的弗兰克中校,喜欢过尼古拉斯·凯奇的本,青睐过凯文·史派西的莱斯特。
时光如流水,今又复到来。
老约什有看过今年大热的影片,他几乎没有太多犹豫的就决定要把选票投给丹尼尔。
需要什么理由么?
他觉得不需要。
上午散漫的晒着太阳,老约什盘算着邮差的惯例时间,也盘算着这个投票能换来的一点小钱——当倾向和金钱相合,那是再令人愉快不过了。
还有什么能打败这样的组合呢。
毕竟,那可是丹尼尔啊。
口袋里的手机微微振动,老约什在风中咳了两声起身进了屋子,先把已经填好的选票信封放在桌上准备给等会来的邮差,随后摸索出几片药吞进了肚里。
他坐在桌边缓了缓,察觉到手机仍旧在振动便从口袋里摸了出来,上面是三封邮件的提醒。
老约什点开看了看,第一封是令人厌恶的广告,沃尔玛的打折提醒——上帝,我到底应该怎么取消它的推送!
第二封邮件是公关公司的游说确定,那位风韵犹存的女人看起来很是谨慎——老约什这些年来对于公关公司的把戏早就熟悉了,知道这位一定是在统计票数。
老约什几乎就要没兴趣去打开第三封邮件了,不过强迫症还是让他点开了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