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阿政小声的补充,“目前的秦律是这样规定的。”
林橘:“崽,这种不合理的、漏洞百出的法律不能改吗?”
阿政沉默了一会儿,答道:“在秦国,廷尉负责制定修改法律,裁定案件判决。我会和吕阿翁提一下这条法律的,但不知道廷尉会不会修改。”
林橘突然觉得有些愧疚,这种奇葩的法律又不是崽崽制定的,她对她家崽发什么脾气。更何况,崽崽现在还没有真正掌权。林橘叹气道:“崽崽,如果你觉得我的话让你为难的话,你可以不用理会的。你开心最重要。”
阿政笑道:“没关系的,我也觉得这条律法很不合理。”
林橘的心被触动了一下:“嗯,谢谢崽崽。”
第二日,阿政向廷尉传达了自己的意见,该女子不构成不孝罪。
作者有话要说:
1秦朝女子称呼丈夫的父母应该是“姑舅”,文中婆婆是方便理解。
2,文中案例为汉简《奏谳书》真实案例(这本书主要算是汉对秦时的一些特定案例集合)(该案分析过程和文中不一样)
今杜滹女子甲夫公士丁疾死,丧棺在堂上,未葬,与丁母素夜丧,环棺而哭,甲与男子丙偕之棺后内中和奸。明旦,素告甲吏,吏捕得甲,疑甲罪。
当之,妻尊夫,当次父母,而甲夫死,不悲哀,与男子和奸丧旁,致之不孝、敖悍之律二章,捕者虽弗案校上,甲当完为舂。告杜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