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一想,何必惹上警方这么个牛皮糖一样的东西,杀之不尽灭之不绝,我又不是真的嗜血如狂的疯子,见好就收吧。和辽北赵家,贵族圈的事情,没必要牵扯到普通人的身上。

而且,这一身血腥味,也实在是太恶心人了,再不消毒去味,我今天的中午饭也不用吃了。

悄然回身,准备撤退。

然后,目光略过后门门廊,看到大小姐依偎在墙角的身体,微微一颤。

……冷静点,这只是正常的生物反应,青蛙死翘了以后还会弹弹腿,大小姐是有身份的人,不至于玩诈尸这么低级趣味的把戏吧?

“咳,咳……”

这是,这是幻听吧?你不会真给我复活过来吧!?连刹那芳华都杀不死你,你属蟑螂的啊文筠小朋友!?

此时我简直惊怒交集!你不死,我刚才那番辛苦表演又算什么?你这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懂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啊我就日了!?

是不是想我在你脑门上补上一枪!?

冷静一点来想吧,大小姐不会无缘无故诈尸的,刹那芳华绝对是真品,别说毒死一个资本主义大小姐,毒死个经过耐药性训练的华夏特工也绰绰有余了。而且那个时候,她的生命迹象的确快速消逝了,那么复活的理由……

大概,和在天京时候,我为了给她解毒,强行灌下的血液有关吧。

经受过血的洗礼,大小姐已经不能再算是普通人类了……至少,没有哪个普通人类,能扛得住刹那芳华的剧毒。这一点,倒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你这白糟蹋东西的败家子,还真是命大,做资本家实在是浪费了。

我感叹归感叹,脑子里却一刻也不停地在转,这个时候大小姐复活过来可着实不是什么好事,场中所有人都死得透彻,只有你一个活蹦乱跳……就算天京警察是傻的,也不可能放过你。届时刑讯逼供起来,满清十大酷刑+大江户四十八手,保准你欲仙欲死。

没法子,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归西,再最后帮你一把。和我这杀人狂撇清关系吧。

我开始打量起大小姐逐渐恢复生机的身体,计算着该造成怎样的伤害,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别人的怀疑。

打穿心脏,你大概活不了,那么,打穿一边肺,撅下一条胳膊,再取出一截肠子如何?基本上每个都是致命伤,但对你来说还不至于就死,而看起来绝对是凄凉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