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熟人带着,她的实习过得还可以,工厂医院两头跑了一周,也没有特别特别累。
不过,本来就瘦,现在愈发瘦,明华有天盯了她半天,第一句话,竟然是问她是不是生病了。
那腰,他感觉自己一只手都能握住。
忙碌的生活持续了八天,晏清欢一直都是当个助手,做点准备工作。
但是,就在第八天的时候,大厅突然喧闹起来,她正好在大厅摘了口罩喝水,手术室的病床从她面前飞速推了过去。
“都让一下麻烦让一下!”
熟悉的声音几乎让整个大厅的人都能听到,她立刻看过去,雷承洲一身血跟着病床跑着。
床上躺着的人也穿着警装,一看就是他的同事。
出乎意料的,她又在后面看到一个更熟的人,她老公也是两手血,好不狼狈走在后面。
仔细一看,他手上的血竟然是他自己的,右臂被划了一刀他捂着伤口,深蓝色的西装那一片都颜色更深了一点。
“二叔!”
晏清欢把水瓶往桌子上一放,朝他跑了过去,“你胳膊怎么了?”
她握着他的胳膊,正想看看伤势怎么样,突然有人牵住她的手,“清欢,跟我走。”
陆慎来得急,拉了她一把就追着雷承洲他们的方向走去,晏清欢那只本来拉着明华的手也在一瞬间放开,跟着陆慎走开了。
胳膊上的刀口仍然在流血,他抿唇,将“我没事”三个字咽进肚子里。
本不想她担心,打算去别的医院。但是他们两个人最近都很忙,虽然住在一起但是根本没见过几面,他突然想见见她,就跟着雷承洲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