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真是个好名字,看样子你注定会属于这个小镇啊,”刘易斯念叨了两句,“走吧,今晚我先请你喝一杯,从明天开始,你就得学着做一名合格的农场主了!”

说着就把乔纳森往前拉,乔纳森本来也没打算拒绝,只是突然被拉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忘了自己手上还拿着个蒲公英,差点摔了一跤,正好把蒲公英撞到刘易斯大叔身上。

“这是什么?新鲜的蒲公英?”刘易斯大叔接住蒲公英,笑了几声,“哈哈,还给我带了礼物啊?正好春天到了,也是该吃蒲公英的时候了。”

说着,刘易斯大叔拿起蒲公英,摘下一片叶子塞进嘴里,眼前一亮:“不错啊小韦恩,我已经好久没吃到过这么鲜嫩的蒲公英了,眼光这么好,肯定能做好农场!”

乔纳森看得一愣一愣的,同样是方手,怎么和自己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镇上就只有一间酒吧,生意倒是还不错,现在正好快到晚饭时间,一些不想自己做饭的单身汉总喜欢过去喝两杯,顺便把晚餐解决了。

酒吧里留着两瞥山羊胡子的胖老板一个人兼任酒保和厨师,手艺还不错,因此才能吸引到这么多人,在小镇里的口碑也一直都很好。

当然,胖老板那个过来帮忙当服务员的漂亮女儿可能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总之,被刘易斯大叔拉着多喝了两杯的乔纳森,听说酒吧里也有对游客提供的住宿服务,就决定今晚先在这住下来。

自己那间屋子里面实在太简陋了,乔纳森仍然想先回躺城里,添置点东西,顺便看看那个什么律师事务所是不是真把自己的东西卖完了……

……

“咯咯咯!”

一大清早,不知到是哪来的公鸡卖力地开始打鸣,隔着四五里地都能听见。

乔纳森迷迷糊糊地在柔软舒适的木床上翻了个身,觉得光线有些刺眼,想着是不是昨晚忘记关灯了,半梦半醒间摸索着想按下床头的开关。

“咚!”

乔纳森从床上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