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某农田边,八九岁的幼童已经躲在了几十米外路沟里,许旌阳则是摸了一把身上的血迹后,往嘴里灌了几大口酒水,就抓起地上一具死尸的衣衫给自己擦血。

“孩子,咱们有马了,路程可以加快了。”

没有出乎预料,飞花帮还真有人骑着快马杀了过来,五人五马,全是高手!

这不奇怪,飞花帮既然靠着卖美貌的儿童,讨好了无数权贵和士绅,背景够硬,那么自然可以用财物招揽一批好手。

飞花帮本身也经营着几座名气响亮的青楼。

这样的帮派,好手和快马都不缺,甚至,若非刚才五个好手里,大部分都被酒色财气侵蚀的,一身武艺荒废了几成,或者不在巅峰状态,别说五个了,三个联手就能让他有一半概率死掉。

就如地上一个面向平平的三十许青年,许旌阳在搏杀中已经察觉了,对方脚步虚浮,面色不自然的发白,这就是被酒色搞的太狼狈,身体超虚,一身武艺发挥不出七成。

就算那样,对方也是五人里,最难缠的,只靠经验和技巧,都差点在许旌阳肚子上拉开一道巨大的血口子。

可现在他肚子上,只是外衫被撕破。

“可惜了一身好武艺,这样的身手,只是飞花帮的堂主么?进了那样的帮派,太容易被迷花眼了。”

许旌阳身上的血,不只有对手的,也有自己的。

他虽然谈不上重伤,也多了好几处入肉半厘米的伤口,快速给自己包扎清洗一番,许旌阳才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向路沟边的幼童。

这条回家路,看来真的不会平静了。

刚才那一次,还可能是李堂主等五人,仗着自己人多势众身手也不弱,敢来围剿许旌阳,但有了五位高手被他放翻的经历。

下次飞花帮若在出现,就不只是五个那样的好手了。

据他所知,飞花帮最高当然是帮主,然后设立两位副帮主,五位长老,九名护法,其下才是五个分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