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秦国,供养百万大军和数百万运粮民夫,碾压六国,也是可以的。
可是现在统一六国之后,却反而被六国这些混乱的田制所拖累。
细细算起来,燕赵齐三国之地,征收上来的那些粮草,刨去郡县开销,连供养北方三十万大军都很吃力。
尤其是那个燕国,几百年来死守周礼,还引以为傲。
田制改革甚至爆发了多起械斗冲突。
北方修建长城的很多徭役,甚至得自己带粮食,或者家人给送粮,才能养活。
而巴、蜀、黔中这样已经彻底变法好几十年的秦国地,却能够同时供养五十万南征大军和修建灵渠、驰道的几十万刑徒、徭役。甚至还分出来一部分,供养了修建丽山园和阿房宫的七十几万刑徒。
其中区别,可见一斑。
不过……
始皇帝陛下下令南征百越,征发五十万大军。又征发刑徒、徭役修建灵渠。几年下来,用光了整个巴蜀的粮仓。
北征匈奴,将整个旧齐国地,乃至燕赵的粮食,也耗费一空。
每每下方官员上报求粮,都是朝廷最头疼的事情。
国府粮仓,近十几年来,都是捉襟见肘的。
不过秦国尽管捉襟见肘,但还是一直死守赋税底线。
尽管这么多年征战,却也没有提高过赋税。
商鞅变法提出,秦法的信,是最基本的东西。
朝令夕改,是法治之大忌!
田租十率一,定下来,便极少去改变。
秦法按照每年的收成数量,抽取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比如一亩地,这一年产粟米15石,田租就是15石。
这个租率,是不变的。
另外,会在所有田地中,选取大约十分之一的良田,作为租田。
租田为黔首共同负担耕种,收成全部归国有。
这就是秦法中所有的赋税。
如果国府再需要粮食,向民间再征收。
则是以买,或者借的方式,来向民间收取。
买粮好理解,而如果是借。
那来年丰年,要少收田租以还民,或从租田收成中,拨粮还民。
如果因为连年征战,国府实在还不了的,会按照耕作立功来拜爵偿还。
但这仅限于彻底完成变法的旧秦国地。
原本六国的属地,很多连田制都还没改,税收大多按照六国旧时方案收取。
税收少,还屁事多。
冯劫深深清楚,这十几年,秦国虽然一统天下。
但总体还是靠着旧秦地的老底子在撑着。
产粮就那么多,早已经是有些入不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