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心思就是如此,一旦动情、投入,就会变得很被动。莫穗儿在苏韬的面前,偶尔会变得刁蛮任性,但在王国锋的面前,驯服得如同一只乖巧的羊羔。
王国锋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过身从后排座椅下方取出一捧鲜花,笑道:“送给你的!”
“呀!”莫穗儿眸光闪烁,“真是太惊喜了!”
王国锋笑了笑,道:“喜欢就好!穗儿,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漂亮!”
莫穗儿面颊红扑扑的,女人都喜欢被夸赞,何况还是自己喜欢的男人?
“谢谢你,师兄!我今天特别开心!”莫穗儿将花束放在鼻子边,轻轻地嗅了嗅,仿佛享受花香。
“十三朵玫瑰,代表一生一世!”王国锋将莫穗儿的表情神态尽收眼底,“你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可爱的小师妹。”
莫穗儿眼光黯然一下,原来师兄还是把自己当成了师妹,她勉强挤出笑容,道:“你也永远是我的大师兄!”
早在半年之前,王国锋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丰田凯美瑞,但现在他的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与白矾接触多了之后,他的生活方式也在渐渐影响王国锋。
以王国锋的身份、地位、财力,完全有资格驾驶价值一百多万的路虎揽胜。他身边也不缺少美女,每天都会有女人主动与自己搭讪,然后见面吃饭,就可以上床,原来男女之事可以这么高效。
莫穗儿不一样,在王国锋心里是一朵洁白的莲花。王国锋从小就看着莫穗儿长大,她活泼开朗,聪慧有天赋,自己一直当成妹妹。虽然自己现在和柳若晨已经结束婚约,但他与莫穗儿始终保持联系,王国锋知道莫穗儿一直将自己当成偶像。
虽然自己现在的生活醉纸迷津,但每次和莫穗儿聊天,王国锋总能找回曾经的自己。
人是矛盾的,他明明很享受现在的生活,但却又在追忆过去的自己。或许是因为,以前的自己虽然物质生活没有这么精彩,但精神世界是纯粹和专一的,他可以为了研究一本医书、一套针法,废寝忘食;但是现在的自己,在酒池肉林之中,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用女人的身体来迷惑自己的身体,他偶尔会觉得现在特别空虚,因为丢掉了最纯真的灵魂。
莫穗儿或许就是找回自我的一条通道!
来到了王国锋今晚所住的酒店,服务员送来了红酒与一些点心,王国锋脱掉了外套,挂在衣柜里,笑着与莫穗儿道:“要不要脱掉鞋子,那样会让脚舒服一些!”
莫穗儿今天为了见王国锋也是精心打扮,所以穿了一双高跟鞋,不经常穿高跟鞋,会很不适应,莫穗儿也是强行咬牙撑着,见王国锋已经取来了一次性拖鞋,她脱掉了高跟鞋,准备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