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已经上楼,在楼梯拐角的时候松开手,季怜星走在江曙身后,目光落在江曙的脚踝上,纤瘦骨感,加上江曙今天穿的裙子,露出白净的小腿,洁白的脚踝下是一双卡其色乐福鞋,高贵又性感。
季怜星总觉得,江曙好像在谈恋爱之后变得柔和了很多,这种感觉体现在她的穿搭和言谈举止上。
两人走到三楼,季怜星拿出钥匙开门,江曙就站在她身旁,不发一语。
门打开那瞬间,饭桌上的猫抬头看了眼,懒洋洋的,动都没动一下。
季怜星从鞋柜里拿出两双拖鞋,她见江曙要低头穿着,忙说:“别动~”
江曙停止手里的动作,目光困惑,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下一秒,季怜星已经蹲身,一双素白的手触碰到江曙的鞋子,轻轻一抬,江曙的脚从鞋里脱离。
季怜星握着她的脚,帮她穿好拖鞋,整个动作相当流畅。
江曙愣了一下,痒意从脚掌传到心头,徐徐散开,心跳开始加快,表情却还没什么变化。
“我自己来。”
“我来。”季怜星很快替她换好鞋,她站起身来,和江曙并肩站在狭小的玄关处,她比江曙稍稍矮一点,于是目光不自觉落在江曙的唇上,软软的唇瓣光泽动人,闪着诱人的光芒。
只是这么一眼,季怜星便有些招架不住,肯定是太想她了,觉得怎么看怎么诱人。日日想夜夜想,等了一周终于见面,现在恨不得把她啃个遍。
“鼠鼠”季怜星伸手,主动勾住江曙的肩膀,靠在她怀里,小声说:“想你了。”
这一招江曙十分受用,她就喜欢季怜星对她撒娇。
江曙阖上眼睛,伸手圈住季怜星的腰,低声问她:“有多想?”
季怜星下巴靠在江曙的肩膀上,“想死你了。”
她太喜欢江曙的怀抱,几乎都快挂在江曙身上,心里在想,江曙明明很瘦,为什么抱起来却是软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