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玄亭,记得清风,记得大圣,记得自己……叫做陶梓。

他记得玄亭温柔的摸着他的脑袋,让他不必害怕,记得清风笑嘻嘻的说“叫我哥哥”,记得大圣意气风发的喊“傻桃子”。

他什么都记得。

乞丐眼角有些湿润,但他不敢流泪,因为寒冷的风会把脸吹的很疼。

他记得一些事情,但也似乎忘了一些事情,他不知道到底谁和他说了什么,只隐约想起有人跟他说,若他心中仍有困惑,便一直往北走,去往极北之地。

极北之地有什么他不知道,但他想在自己去之前,见一面大圣。

这是他轮回的第一世,投生成了一个乞丐,仔细想想他还是比较幸运的,至少没有真的变成什么都不能说的畜生。他是人,他还可以问路,可以走到五指山下,去见见他的心上人。

他想不起自己是从哪里出发的了,只记得到处是嫌弃他的人,背上有脓疮治不好,家里人早就把他赶了出去,他就一个人在外头流浪,每天讨点饭继续赶路。

可他实际上并没有方向,原著的五指山具体在什么方位也记不清了,只能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抱着一线希望逢人就问,“你知道五指山吗?”

但是并没有人能告诉他,距离大圣大闹天宫,凡间才过了不过几十年,没人知道那场大战,没人知道哪里的山下压了只曾经威风凛凛气吞天地的美猴王。

若是这一世找不到没关系,乞丐这样安慰自己,他还有下一世,下下世,下下下一世,总有一世他能走到五指山。

到时候,他见了大圣,他要假装很轻松的跟他说,大圣,我们又见面了。

乞丐的心里燃起了新的希望,身上似乎也没那么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