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茗君纳闷,路寒秋那人性子最冷清,这三年她忙成陀螺,她们联系一下她,她才会给回应。
“行,我明天约她吃饭。”谢茗君说。
“我们去律所找她吧,正好有个事我想咨询她。”冬茵说。
不等谢茗君开口,她酝酿好了情绪,就说:“我想告我亲生父母遗弃罪。”
“嗯?”谢茗君倒没想到是因为这件事。
冬茵说:“我最开始打算学法律就是想着告他们遗弃罪,但是呢……那时候我已经成年了,法院不一定受理,指不定还过了追诉期。最要命的是,我告完他们以后可能还得承担赡养义务,挺恶心的。所以,我当时权衡利弊,选择外交,放弃了法律也放弃了告他们。”
谢茗君很早就帮她咨询过,遗弃罪是轻罪,法定最高刑期是5年,追诉期限最长只有5年,除非中止中断。
冬茵说:“今天同事打电话也是说这个,那对夫妻打电话咨询了几次,想认回我,弄得我有点烦,我想看看怎么解决。”
就真的想不明白,当初都抛弃了,有什么好找回来的,还一次一次找过来,弄得他们有苦衷一样。
冬茵冷声说:“我已经不是那个跟奶奶分着喝麦香味儿学生奶的小姑娘了,他们想赖上我,不可能的。”
“好。”谢茗君看着她,那鹰一样的眸子太有吸引力,她瞬间跌进去了,说:“明儿我给你问问,算了,我现在给你发信息问问。”
她拿手机发信息过去,把这边的情况先说了一遍,路寒秋过了大半个小时才回信息,先是打字,后来发的语音说:“你们说的有问题,不够严谨,的确追诉期是五年,遗弃罪的追诉时效最高5年,但是是在遗弃行为终了之日起5年后,这个遗弃的行为才算过了时效不能被追诉。”
“被遗弃人长大成人的,或者病愈复康,自身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的。此时,遗弃人不再有扶养义务,这种遗弃行为自被遗弃人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之日起就视为终了。你现在多少岁?”(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