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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疯子。但我喜欢。”这就是约翰森的回答,没有太多的形容词修饰,也没有太多天花乱坠的赞扬。所有一切都很简单:我喜欢。

于是,“爆裂鼓手”杀青之后,蓝礼的生活就变得简单而纯粹起来。

又是一个下午的练习结束,蓝礼离开了纽约大学音乐学院的校区,一路踩着滑板回到了公寓,虽然当初第一天学习架子鼓的时候迷路了,但现在蓝礼却已经驾轻就熟了,所有街景和街道都变得熟悉起来。

拉开公寓大门,蓝礼就坚定不移地扬声说道,“看,我就说过,我不是路痴,今天只花费了不到十分钟就回来了!”

马修·邓洛普坐在办公桌前忙碌着,听到那没头没脑的话语,根本不用抬头,他就知道来人是谁了,“还说不是路痴?就连自己家门都找错的家伙。”这里明明是三楼,不是二楼,但蓝礼进进出出却仿佛自己家一样。

但蓝礼没有回答。

紧接着耳边就传来了一系列琐碎的声响:打开冰箱,寻找水果,打开橱柜,寻找茶具……诸如此类等等。

马修坐在原地,忍了又忍,但想到蓝礼在厨房之中的强大破坏力,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站立了起来,“塞巴斯蒂安,你现在是不是太过熟悉这里了?完全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了?”

“谁说的?我现在还是找不到水壶放在哪里,老实说,你这里是不是有暗格什么的?”

“……你在你家也同样找不到。”

“这样说也是,那就是公寓的设计不合理。这不能责怪我。”

“……你还是到客厅坐着吧,这些事情就交给我了。”

“真的?你确定?我还是可以帮一些忙的……不用翻白眼,现在像我如此善良的朋友,着实不多见了,我是真心想要帮忙的。好好好,好,我现在就离开。上帝,不就是上次打碎了你一个碗吗,那还是我赠送给你的呢,下次我出行的时候,再给你背回来就是了。”

“……”面对如此情况,马修选择沉默。

一个碗?只是一个碗吗?他难道忘记了上次加热一块披萨都差点把整个厨房烧掉的事吗?

在这方面,蓝礼的脑容量真是低得惊人,马修已经懒得吐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