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当你想杀人的时候,你发现没有法律存在了——不说这个前提是怎么来的——总之,当你发现你杀人后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你会下手吗?”

比彻僵硬在座位上,为心底毫不犹豫跳出的那个答案感到惶恐。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一个仇人站在他面前,他能够轻松地杀掉对方,而且事后不会受到惩罚。他会下手吗?

他会的。

“所以,”汤姆一摊手,表情无辜,“16岁的我也是那样想的。没有人能抓住我,于是我下手了。”实际上如果不是邓布利多和阿布拉克萨斯,麻瓜警察怎么可能有机会制裁他呢?制裁他这个魔法顶尖的黑巫师。

“但是,杀人……杀人是不对的。”比彻梦游般地喃喃自语,他眼神空白,这种自言自语的音量不知道是在告诉汤姆还是说给自己听。

汤姆冷笑一声:“是啊,杀人是不对的,这不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吗?”可惜憎恨和愤怒都能有效地清扫掉人的理智。而那种憎恨已经困扰了他十六年:为什么要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既然你们都如此厌恶他,为什么还要让他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真不想见到自己,其实可以找到他然后趁他成年前杀了他不是吗?这样他不会痛苦,他们也就不用担惊受怕了。

憎恨。

愤怒。

汤姆闭上眼,这种心情和他十六岁杀人时候是一样的。只不过对象换了个人罢了——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承认吧比彻,如果没有法律这种东西,人人都不会犯罪。你也就不用进奥兹了,作为律师的你,真的就不曾有过一个时刻恨上你研习这么多年的法律教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