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二十天的时间里,繁星和明珠台之间的谈判结果也终于出来了。
就在十二月一日这一天,聂唯再一次来到了明珠台,在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约的内容让聂唯十分满意,这一次谈判团的成绩让聂唯夸赞不已。
这一次的交易中,明珠台会支付繁星一亿元外加百分之二十五的广告分成费用。
而原本繁星为这档新综艺的定价是一亿八千万,也就是说百分之二十十的广告费用顶了八千万元,那么繁星想要达到预期的收益,那么这档节目的广告费至少要收四亿才可以。
听上去很高的数字,但其实并不难达到。
要知道繁星出品的综艺冠名费历来就高的吓人,像是《无限挑战》今年的冠名商是伊牛,掏出了足足六个亿,这还没算其他杂七杂八的,总之光是广告费,《无限挑战》就至少为明珠台赚了十个亿。
当然这钱和繁星没一毛关系,一年的独家播放权繁星卖给明珠台价格是三个亿六千万,这也是为什么聂唯眼红广告费的关系。
节目制作是繁星做的,主持人的工资也是繁星掏的,就连嘉宾也是繁星请的,繁星‘累死累活’做出来的节目,明珠台只是拿到平台放就可以了,最多做点宣传,结果就把利润的大头给赚走了。
这怎么能不叫人眼红呢。
话说回来,就算《幻乐之城》是一档新节目,还没有经受过市场的考验,但是光凭近亿元的制作费还有繁星出品的金字招牌,冠名费就不可能少于三个亿。
除了冠名商外,还有那么大大小小的赞助商,这些零零碎碎的加在一起少说也给两个亿,这凑起来至少就有五个亿了。
当然谈判团队还给聂唯带来了惊喜。
凡是节目中插播的广告费用,也会算在这一次的广告分成当中。
这么一算,原本只能有八千万的收益,但是现在收益至少能有两个亿,翻了一番都不止。
这就是拿到广告分成的巨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