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程朗描述,明远大致了解了如今这时代的北宋所称的“仆役”,一概出身良家,没有所谓“贱奴”或者“贱籍”的概念。主家与仆从之间是雇佣关系,且雇佣关系依律最多只维持十年1。
此外官府禁止买卖人口,因此“买一户下人”这种做法其实是不存在的。
明远听了暗想,这倒是宋之一朝,较之后来的元明等朝代更加先进的一点。
在程朗的帮助下,他很快决定了请来帮佣的人选:胡姓的夫妻两个,男的行四,旁人都管他叫“胡四”,女的娘家姓关,人多称呼她“胡四家的”,或者叫她“阿关姐”。
这对夫妻年纪在四十至五十之间,有两子一女。长女已嫁,两个儿子一个外出行商,另一个在长安城里的西市坊做雇工,吃住都在西市坊。
胡家夫妇原本在长安一户官员家中做事,偏生今年年初时那户官员调回京中。胡家是本地人,不愿远徙他乡,因此辞了主家。
他们想要找个长期稳定,至少能打上十年工的主家。
而明远也想找一家肯签长期雇佣合同的雇工,与对方谈过,明远对胡家两口子的年纪、脾气都很满意。当他看见胡四两手的茧子和阿关姐精明干练的模样,明远便感到很满意。
两人的过往工作经验也很不错。
明家如今左邻右舍都是官宦人家,各家仆从打起交道的时候,胡家两口子的经验应当很有帮助。
于是明远点了头。
然后就是谈钱。
双方打算签十年的雇工契约,相当于将胡家两口子十年的劳动力都买断,因此按照程朗的说法,价钱并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