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华鑫传媒没底气啊……律师函连名字都不敢写?某明星是谁?”
“大胆点,将高泽雨的名字写出来!”
“这个律师函是我看到过的最色厉内荏的律师函。”
“真有勇气,桓哥那篇微博,通篇没有半句话跟华鑫传媒挂钩,你们自己居然凑了上去,是怕这个丑没人知道吗?”
“好可怕哦,律师函耶~~~溜了溜了。”
尤其是一些网友,在见到华鑫传媒说《武林外传》的名字涉嫌抄袭《武林密传》时,更是乐不可支。
成千上万人开始在评论区嘲讽。
“这就涉嫌抄袭了?《武林后传》还没告你们《武林密传》抄袭呢?”
“《武林先传》表示所有人都是抄袭它的。”
“以后大家不能称自己为武林中人了,毕竟武林两个字被华鑫传媒占有了。”
“《武林传记》、《武林大刀传》、《武林秘史》、《武林密闻》……这些电视剧全都在瑟瑟发抖。”
一般来说,在古装武侠剧中,武林两个字出现的频率特别高。
基本上十部武侠小说,就有三四部出现武林这两个字。
如果华鑫传媒拍摄的是一部仙侠剧,譬如《桃花生死恋》。而王桓推出了另外一部名叫《桃花倾情恋》的仙侠剧,那么他们告王桓的电视剧名字涉嫌抄袭或许真的能够成功,但是在武侠剧中,“武林xx传”这种常见词语,根本就无法定义为抄袭。
在以前,就有过类似的情况,但是法官最后一句话就宣告了原告失败:“武林两个字,在武侠小说中极为常见,并非特定标题,人人可用。”
这也是王桓敢放心大胆将《武林外传》拿出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