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把我带哪去?”吃早点的猴爷连头都不带抬一下的:“说好,不去看什么皮影戏,也不看布偶戏。”

“哦……”流苏有些不高兴的撅起嘴:“那我自己去。”

“你去呗,你还能跑丢了啊?”猴爷夹起最后一个包子放在流苏碗里:“我也好自己去转转,你别管我了。”

“呐,要是碰到危险就吹这个哨子,不管多远师父都会第一时间赶到哦。”

“知道了知道了。”猴爷漫不经心的把哨子挂到了脖子上:“赶你的集去。”

不用想,流苏要带猴爷去的肯定是镇子另外一段的集市,至于猴爷怎么知道的,这太简单了,因为在吃早点的时候,周围总是有背着大包小包的山里人路过这里,他们行色匆匆都是往一个方向走去,能做到这一点的除了逃难恐怕就是赶集了。

这个镇子是这一代最大的镇子了,所以赶集的规模也应该不会小,里头卖艺的、杂耍的也肯定不少,流苏应该是以前参加过赶集,所以才会对里头那些小孩才看的皮影戏之类的东西念念不忘,而猴爷显然对这些东西没有任何兴趣,所以他还不如自己单独逛逛了解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

在流苏依依不舍的告别之后,猴爷伸展了一下四肢,感觉终于回到了人类文明之中,十多年山里的生活,猴爷其实并没有感觉过了多久,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说山中一日世上十年的原因吧,所以他猛的进入人类社会之后啊,居然发现时间似乎都过得快了不少,这样的节奏居然让他有了目不暇接的感觉。

“这个怎么卖?”

“六十文。”

“太特么贵,二十文!”猴爷指着一盒胭脂膏:“你旁边的都是十来文二十文的货,怎么可能把六十文的堆在这一起,你坑人也有个限度,你二十文我都不跟你还价了。”

小贩显然弄不赢猴爷,老老实实的给他报了个二十二文的实价,虽然作为一个直男他看不懂化妆品,特别是古代的化妆品,不过从刚才流苏瞄到这盒之后眼睛放亮的样子来看,买这盒准是没错的。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猴爷其实知道,要了解一个社会的真实动向,如果是跟达官贵人那是肯定不行的,只有社会底层的贩夫走卒们才能告诉他一个社会的真实走向。历朝历代都是一样,不管时代怎么变迁,中产阶级通常都是最不靠谱的人群。

所以,猴爷在转悠了一圈之后,直接一头扎进了河边的码头,跟一群脚夫、船工坐在了一起。

他很了解要融入这个人群需要什么,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顿还算可以的吃食、一包烟、一瓶酒,这里的烟很麻烦,但酒还是挺好弄的。

所以,买了一堆下酒菜和几坛子烈酒的猴爷很快就跟这些别人嘴里的下九流打成了一片。

虽然这些下九流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背着剑的剑仙会跟他们套近乎,但既然人家上等人都折节下交了,他们自然也就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