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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是真的很抗拒运动。

刚刚的事宋莺时还没彻底忘记,现在登时恶向胆边生。

要不每天喊怀絮出来夜跑,让她明白什么是老板沉重的爱。

话是这么说,跑了四十多分钟后,宋莺时还是迁就怀絮停了下来。

迎着晚风,两个人在跑道上慢走。

宋莺时出了一身热汗,舒服极了。

她偏头去看怀絮,也是一额头细密汗珠,但她气质在那,即使如此,也像透明玻璃上泛的点点霜珠,透着冷。

美人太赏心悦目,让人很难保持生气状态。

再加上跑步这一通体力宣泄,宋莺时最后一点介怀也渐渐消弭。

不就被小鬼捉弄了一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怀絮根本没看她,这孩子本质还是好的。

她一个24岁的成年人,跟怀絮计较什么。

说到底她得到了生命值,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的,实在没必要。

宋老板很有容人之量地决定,这件事就这么彻底过去了。

怀絮见宋莺时时不时盯着自己打量,在夜色中,她看不清晰宋莺时的神情。

“怎么?”她出言询问。

宋莺时摇头,正要说什么,忽然摸了摸脸。

“嗯?”

宋莺时踮起脚,举起胳膊,摊开手心,像去摘月亮似的:

“是不是下雨了?”

怀絮跟着看向天空。

一滴细细的雨滴落到她眼皮上,凉丝丝的。

“嗯,我们回去吧。”

宋莺时点头,又狐疑道:“你是不是因为不想跑步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