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是真的很抗拒运动。
刚刚的事宋莺时还没彻底忘记,现在登时恶向胆边生。
要不每天喊怀絮出来夜跑,让她明白什么是老板沉重的爱。
话是这么说,跑了四十多分钟后,宋莺时还是迁就怀絮停了下来。
迎着晚风,两个人在跑道上慢走。
宋莺时出了一身热汗,舒服极了。
她偏头去看怀絮,也是一额头细密汗珠,但她气质在那,即使如此,也像透明玻璃上泛的点点霜珠,透着冷。
美人太赏心悦目,让人很难保持生气状态。
再加上跑步这一通体力宣泄,宋莺时最后一点介怀也渐渐消弭。
不就被小鬼捉弄了一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怀絮根本没看她,这孩子本质还是好的。
她一个24岁的成年人,跟怀絮计较什么。
说到底她得到了生命值,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的,实在没必要。
宋老板很有容人之量地决定,这件事就这么彻底过去了。
怀絮见宋莺时时不时盯着自己打量,在夜色中,她看不清晰宋莺时的神情。
“怎么?”她出言询问。
宋莺时摇头,正要说什么,忽然摸了摸脸。
“嗯?”
宋莺时踮起脚,举起胳膊,摊开手心,像去摘月亮似的:
“是不是下雨了?”
怀絮跟着看向天空。
一滴细细的雨滴落到她眼皮上,凉丝丝的。
“嗯,我们回去吧。”
宋莺时点头,又狐疑道:“你是不是因为不想跑步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