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又特意跑了一趟打印店,将合同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弄了两份,还偷偷拿了他爸的身份证。
因为是未成年,签合约需要监护人签字。
用两种字迹写字对李达来说不算问题,所以,李达自己搞定了。
合同规定,自合约生效后十五天内,李达要将所有稿子交付,审核通过之后,次月会给李达发稿费,稿费以千字二百六计算,这是买断价格。
也就是说,他们出版的书,卖多少钱,都和李达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就是旱涝保收的买断了,如果是分成的话,需要等到出版之后,并进行销售了之后,才会有稿费。
不过,买断只买断了电子版权和纸质版权,影视或者漫画等改编的版权,李达还可以获得分成。
如果是全版权买断,李达就不会这么轻易地签字了。
在未来,i才是大热门,轻易将全版权交出去那就太傻了,虽然他写的东西一定会被改编,但万一改编了,被人拍成电影和电视剧,结果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会让人气的三天吃不下饭的。
迅速地将合同寄出,李达又开始赶稿了。
反正大纲和细纲都有,李达写得还是比较快的,接下来的两天,李达都是疯狂码字,不过,每天就两万,毕竟他也不是没有感情的码字机器,还是需要休息一下的。
两万已经是很刻苦了。
到十号,李达就完全写完了十万字的稿子,并且检查和修改了一遍,删改后,总计字数九万八千八百六十五个字。
干脆就按照十万字来计算稿费,也就是说这一本书,他可以有二万六的稿费。
虽然比起大佬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李达才刚出道,就能赚到这么多稿费,已经算是很厉害了。
至少,比他当初踌躇满志写网文,结果一个月只有六百块强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