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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收回硬币,放进了钱包里。

这个时代对他而言非常不方便的一点就是没有移动支付,这样就必须要随身带着钱包。

然后口袋里钱包手机等东西一大堆,李达是喜欢干净整洁的,能在口袋里少放点东西他想尽量少放点,所以他很嫌弃这个钱包。然而,要等移动支付全面普及,至少也要等个三四年吧。

具体是哪一年,其实李达也记不太清了。

这么一想,其实也很快,三四年转眼就可以过去了,连带着,让李达产生了一种距离二零一九年也不太遥远的感觉。

也是,的确并不遥远。

李达因钱包又展开了许多遐想,又因为揣口袋觉得有点沉,反手就塞书桌里面去了。

李达的书桌外面看起来很整洁,但里面是一团糟,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混成一堆。

当然,等李达需要什么东西,又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他就会认真地整理一下了。

反正放在桌子里的,一般都是不常用的,能常用的,也在最上面一层,沉底的,那就是打入冷宫了。

盖上桌子之后,李达也开始想正事了。

昨天绿茶就发消息过来了,让李达提供一下艺术照片,就是要那种拍出来特别好看的。

原本,杂志社方面是希望李达可以去一趟他们那边,然后顺便签一个时间长一点的卖身契,当然,路途产生的费用是由杂志社报销的。

不过,李达拒绝了签这种约。

李达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算是有比较强的警觉,也是因为看过的坑爹故事太多了,所以,对合同条文这方面,李达是很慎重的。

杂志社要求签下李达的笔名,也就是达叔这个笔名,只能在他们杂志社发书,时间期限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