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到了一个饭店,觉得不太满意,但来都来了,那就吃了再走。
用在现在,效果也很好。
洛冬青本来是来教李达吹笛子的,虽说吹笛子是表面意义,实际上就是洛冬青想要和李达在一起,又因为早上还在一起读书,下午就说想李达了,这有点太黏人了,才找了个练习笛子的理由。
反正现在是达不到这个目的了,但洛冬青看到李达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所以也不算是走空。
但王雪这么一说也有点道理。
来都来了,总得搞点事情。
“你想干嘛?”
洛冬青觉得王雪肯定是又有什么鬼点子了。
如她所料,王雪从包里掏出了数码相机。
果然是王·叮当·雪。
你永远不知道她随身携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
“你看,今天是李达放了你的鸽子,你既然来了,自然要留下点证据,我给你们拍个照,让他知道你来过又走了,肯定追悔莫及。”
“这样不好吧……”
洛冬青总觉得哪里不对。
“没什么不好的,来,听我的。”
洛冬青被忽悠了,以睡着的李达为背景,坐在床边让王雪拍了一张照片。
“再换个姿势,来,你也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