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避让行人。
这绝对是最让有车一族咬牙切齿的法律条文。
典型的“我穷我有理”,开车的撞了走路的,不管是不是走路的不遵守红绿灯交通规则,一定是开车的负责任。
齐林学习过交通法,也知道避让行人这条被定为法律的原因,官面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处于天然的弱势,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行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要远远高于机动车内司乘人员。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权利,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是对生命的尊重。
所以就算是行人闯红绿灯在先,车主依然需要礼让,哪怕造成交通的暂时失序。
法律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在维护弱者。
还有一些情况,是在维护死人。
但并不是弱者和死人,就比普通人甚至强者高一等。
没有这个道理。
至少,在齐林修炼的《道理经》内,这是不公平的。
但齐林知道,自己无法反驳。
既然无法反抗,就只能接受,并且在规则内,玩死那些人。
对此,齐林也很擅长。
“和我讲法律,你怕是还不够资格。避让行人我懂,但有人要故意撞上来碰瓷,我有什么办法?圣母你好,你刚才说报警,赶紧报,我在这儿等着。我倒是要看看,碰瓷未遂,伙同碰瓷团伙敲诈,你们见到了警察之后,还能不能继续这么伶牙俐齿。”
“你……”微胖女孩被齐林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而围观群众则被齐林的强硬态度唬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