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我正在打印相关的条款。你真的要用经纪约的方式捆绑吗?他们始终不是艺人呐。”

“我知道他们不是艺人,但我需要培养他们。毕竟网络平台流量为王!你一切按照经纪公司的模式梳理一条合约吧。”

“你明天就要?可就算你明天开始去办理营业,也差不多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下来。其实让他们和平台签约你是很亏的,所以我个人的建议是……你在注册平台时,另外在成立一家独立的娱乐公司,专门用于管理这群‘流量’。今后平台在大规模融资后也不会影响到你最终的收益。哪怕最后平台被资金冲散了手里的股份,但你掌握着‘流量’就可以随时的另开平台,那些融资平台的人等于买的是空壳子。”

不愧是鬼精的律师,他就看了那么一会儿直播平台的模式。就比张平安清楚多了,掌握流量比掌握平台更值钱!!

第0041章 公司,一分为二(下)

作为律师不但要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上的空子,他们在看待企业时也会帮忙补上一些法律上容易被他人抓住的漏洞。虽然他们在企业的经营上不是很专业,但是作为投资公司的律师团队,平日是和那些精英财务们一块儿商量,投资,收购,出售等一切相关事宜的。

用一句话来说:企业问题,他们见多了。

而张平安将要组成的‘企业’就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在律师看来是这样的。

直播平台不是做实业。实业,上下拧成一根绳,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造利益。而直播平台更像是‘舞台’,它有点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感觉。

哪怕张平安手里持有合约也不能说百分百保险,因为他自己就是律师,他知道任何看上去完美的合约都存在漏洞,而律师的工作就是找这些漏洞的。张平安不是要经纪合约签约主播吗?既然是经纪合约了,为什么不另外的成立一个娱乐公司呢?偏偏要捆绑到平台上呢,那可是很不划算的事情啊!

平台和主播,双方明明是合作者。他们分别是两个体系,为什么两者不拆分开呢?

张平安在考虑做直播平台时,就是脑袋一热就干了,他完全没有进行全面考量。

他是因为看到尹素婉在做主播,他突然的想到‘直播平台’是未来大热的行业。所以他就立马回国开始筹备平台了,说穿了张平安自己是一点计划都没有的,他只知道利用自己的一些‘先知’签约一些未来的大主播把自己的平台做大,这肯定就能赚钱。

他的想法确实没错。平台在拥有了大流量主播的确很赚钱,但是他却把这个事情想得有点过于简单了。既然他存在着一定的平台先知,他也清楚未来是流量为王的时代,那干嘛不把‘流量核心’掌握在个人的手里呢?

平台未来肯定是要进行融资的,融资之后那些捆绑在平台上的‘流量核心’岂不是有点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了?

如果自己单独成立一个娱乐公司把这些流量全都掌握在手里,然后用手里的流量和平台来个两年一签的合作。两年,自己平台肯定会得到大笔融资的,经过了两年努力的她们,直播身价也开始飙升了。到时不管是和自己平台续约,还是别的平台来挖这些流量主播们,单单她们带来的签约金都会给自己创造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