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没吓唬到她,只得收回手说,“为了幸灾乐祸,连我扔到地上的衣服都穿,不嫌脏啊?”
谭米雪低了点头,像小狗一样用粉嘟嘟的鼻尖嗅嗅于瑾校服的领口,犹豫了片刻道,“不臭。”
“你还真是……行,那你就穿着吧,扔在地上我还怕让人踩了。”于瑾说着,继续热身,这会适应了温度,已经没有那么冷了。
谭米雪站在旁边看她,忽然说了句,“没想到这运动服穿在身上还挺好看的。”
“纠正你一下,是我穿着好看。”
谭米雪看了眼远处的同班同学,又扭过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于瑾,确认她并非是自夸,于瑾的个子不是班里女生中最高的,但她身材比例极好,那条黑色的五分裤穿在别人身上,都显得小腿又粗又笨,可穿在她身上却不一样,她小腿笔直修长,线条紧绷,几乎没有汗毛,是一种不掺任何杂质纯粹的冷白,衬的脚踝内侧那颗红痣如血一般鲜明。
场上的比赛结束了,体育老师记录完分数,过来组织参加三千米的学生去起点做准备,于瑾进到队伍里,和那些或高或矮的女生走在一起,虽然穿着颜色最不起眼的衣服,但她仍然是最出众,最惹人注目的。
谭米雪眨眨眼,忽然间理解了鹤立鸡群这个成语。
于瑾是只黑白分明,红心一点的鹤。
不得不承认,相比社会这个大染缸,学校的确称得上一方净土,即便平日班里同学和于瑾话都不说一句,这会她要比赛了,呐喊声还是有种震破天际的力量,“于瑾加油!”“高一二班必胜!”
因伊红梅战前“挑衅”,其他班级对于瑾二字分外敏感,在各自班主任的带领下,也开始为自己班的参赛选手摇旗呐喊,一个比着一个的嗓门高,场面可以说十分混乱,主席台那边女子四百米的颁奖仪式完全没人在意,只得在尴尬中匆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