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还没返校,校门口便挂起红色标语,上面写道“热烈祝贺于瑾同学获全国物理竞赛金牌”。
刘思雨一早瞧见,气就不打一处来,进到教室后发觉全班都在议论这件事,更是恼火,习惯性的脱口而出,“不就是拿个奖,有什么了不起的。”
平时她挤兑于瑾就算了,可这次是全校师生乃至整个白城的荣誉,连性格温和的副班长都忍不住道,“没什么了不起,也就是保送清华北大的程度。”
“承认别人厉害就这么难吗?”
“反正我是服气,听说于瑾是全国前五十名,寒假还要去国家队集训,明年有可能会参加ipho。”
“哇塞,要是真参加了ipho,岂不是清华北大随便挑。”
他们聊着聊着,就把刘思雨抛到了脑后。
在没上高中之前,刘思雨也算全校有名的人物,相貌好,会打扮,成绩说得过去,又有一个很有势力的哥哥做靠山,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然而上了高中,风头立刻被谭米雪抢去大半,刘思雨贪图谭米雪家里有钱,出手大方,便忍辱负重的巴结谭米雪,可没过多久,漂亮聪明的于瑾逐渐显山露水,不仅在秋季运动会上大放异彩,连谭米雪这种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都成了任她差遣的跟屁虫。
十七八岁的年纪,总是虚荣又无理,刘思雨时常幻想自己能成为于瑾那样的人,让全校师生为她喊口号,把不可一世的谭米雪踩在脚下,这种不可能实现的幻想,让她对于瑾产生了莫大的敌意,且这敌意日渐加深,到头来就连她自己都忘记了为什么会这般厌恶于瑾。
刘思雨气的红了眼睛,却不得不承认,于瑾一步登天,同她再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