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赫斯特此时之所以贵,绝大部要归功于19家面向全米国发行的日报。
39家周刊,以及全球范围内超过420家杂志刊物,所带来的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可以说新千年之前,这家公司就是米国传媒界的无冕之王。
任何一个和时尚、体育、旅游、豪车、明星八卦有关的事,永远避不开赫斯特。
可惜未来赫斯特会衰落下去,同样是因为纸质媒体的衰弱。
当然,米国反垄断法,也让这家公司很难在电视领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只能在地方电视台,和体育节目上做文章。
但是错过了网络媒体,那就是眼光的问题了。
而且最可惜的是,居然在90年有机会全额买下市值才8亿美金的esn,也就是专门播放体育赛事的米美国有线电视联播网时。
居然犹豫了之买下20,剩下的全被米老鼠公司给买走。
……
合同签好了之后,李长亨第一时间让人去成立公司,并且注册电视销售的各项专利。
他甚至用文字、图画和实用模式,来注册79年才被英格兰人研发出来的有线电视网专利。
至于成不成,那是律师的问题,但先把可以注册的专利注册下来。
未来不管是自己研发,还是授权出去,把坑先占了绝不会吃亏。
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