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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弗兰克语气很是肯定地说道,“看来你看好迪仕尼的同时,又认为10年之后迪仕尼才会真正起飞。

那我就更要多买点股份,顺便帮你搞定董事会,然后等你真的盯上这家公司,打算入手时。

我不仅能借助你的影响力和眼光,扩张迪仕尼在好莱坞的版图,还能再次大赚一笔。”

李长亨没因为自己的心思被弗兰克猜到而生气。

刚才说了那么多话,弗兰克要是还想不到,那才怪了。

而且自己的目的也没在控制迪仕尼上,有了联美影业之后,除非两家公司合并,否则弊大于利。

而要是能借助联美营业和迪仕尼,各自控制两家米国最大的公共广播公司,未来自己在米国媒体方面的话语权,绝对会超过任何一个传媒大亨。

至于控股权,反而是最不需要去考虑的问题。

米国的反垄断法可不是摆设,最出名的例子,前有洛克菲勒,后有贝尔实验室被分解成7家电讯公司。

至于差点被肢解的大公司,那就更多了。

吃了几次大亏之后,米国大家族也学聪明了,明面上不行,我就暗中控股。

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反正都有股份,那就相互配合着在石油、化工、机械等传统领域,维持着既竞争,又不弄死对方的局面。

当然,想法不错,也有一定的成效,可真做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

每家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只和公司的收益有关,互相之间打起来时,根本不会管股东们要全局考虑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