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骑兵的战术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西境军无法稳住阵脚,同时尽量射杀有生力量,降低士气。
西境军全是步兵,按理说骑兵应该具有碾压般的优势,可是交战十几分钟,对面倒下的士兵仅仅个位数。
“这些士兵的铠甲好硬呀,简直就是乌龟壳!”
“怎么办?要不要冲阵?”
“冲个毛线呀,咱们是游骑兵,不是重装骑兵!”
大队长咒骂,游骑兵的最佳用法就是游弋在敌方军阵之外骑射,用放血战术耗死对方,要说冲阵,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是伤亡大点而已,要是以往,千人长就下令了,可是今天,他实在开不了口。
西境军的装备,实在太精良了,他们穿的是连身的黑色甲胄,覆面甲放下,只露出两只眼睛,骑兵们想要射中这么小的地方,实在强人所难,但是其他地方,防御力硬的可怕,弩箭打在上面,都只能迸出一流火星,无法刺穿。
“明明看上去像重型铠甲,为什么移动起来却这么迅速?”
有士兵抱怨,这种问题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人家穿的至少是精良级别的附魔装备,铠甲上镌刻了减重魔法阵。
“开什么玩笑?普通士兵死了,不过几百金币的附魔,一套精良级装备多少钱?”
自己的装备还没有野蛮人出色?士兵们本能的排斥这个答案,再说了,装备好坏,直接决定了生死,双方交战,自己一刀无法破防,人家却是能砍破护甲,生死立判。
“继续保持袭扰!”
看着对面乌黑黑的军阵,千夫长终究是没敢下达冲阵命令。
“太酷了!”
在看到野蛮人方阵的时候,胡桃情不自禁地吹了一个口哨。
他们穿的是唐顿从地下城军械库中找到的勇士型重装步兵甲,这可是圣日德兰北方军的制式武装,一套价值两万金马克,换成现代的物价,高达十多万金币,它们掺杂了少量稀有金属,并且附加着减重魔法阵,哪怕是普通人类士兵,也能穿戴,而不用把体力浪费在负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