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页

……

清晨。

一辆破烂的中巴慢慢停靠在湖南和贵州交界的一个小村子边上,车上的人纷纷下车进行补给或进行排泄,在人都下来之后,一个穿着蓝色工作服的男人提着一个破帆布包也走了下来,他身上脏兮兮的,就像一个落魄的务工者,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买了一碗面坐在油腻腻的长凳上窸窸窣窣的吃了起来,每吃两口都会抬头张望一圈。

等到吃完面,他并没有回到车上,而是一个人往后走了一段距离并拦下了一辆运鸡的皮卡车,在跟司机交流了一下之后,他爬到了后面满是鸡屎味的车斗上,仰着头看着湛蓝的天空,面无表情的长出一口气。

车子突突的走了两个钟头之后到达了目的地,但他并没有进入城市,而是找到了一辆开往贵州方向的小破车,当车到终点时,他也会找一辆别的车继续往前行走。

这样速度很慢,但却因为周转的次数多到离谱,所以一路上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当夜幕降临时,他也已经到了贵阳西大概二百四十公里的一个村子里,这里是个很偏僻的地方,村子的灯光不多,规模也不大,虽然都是两层的小楼,但却并不新了,这里看不到什么年轻人,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他顺着灯光摸了过去,然后敲开了一家人的大门,他此刻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大学生,他告诉这里的主人,自己是徒步旅行的大学生,想要在这里留宿一夜并拿出了三百块钱递给了屋主,屋主是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一看这年轻人出手如此阔绰,二话不说就给安排了,甚至还专门给他烧了一盆水供他洗澡,而他也开始收拾了起来。

全程他的话都不多,安静的吃饭、安静的洗澡,然后安安静静的上床休息。

而距离他四百公里以外,一群黑衣人拿着一张照片敲开了一户一户的大门,问着有没有见过这个人,有人说没见过、有人说记不得,只有一个人揉着眼睛说他早上去送货的时候带了这个人一程。

听到这个消息,凌晓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他往什么方向走了?”

“我是去贵阳的,他就在贵阳下的咯。”

贵阳……

按照正常的流程,所有人都会直接进入贵阳,但在来之前,李伟明就已经打过不只一次招呼,除了小心一点之外,就剩下四个字“逢城莫进”,凌晓也不需要了解这四个字归根到底的原因是什么,他知道自己的定位,他是一只优秀的猎犬,只要听从猎人指令就可以了,既然大脑让他不要进城,那他就不进城好了。

连夜上路,五十个人分成了五个方向从不同的道路进行排查,凌晓也依靠自己敏锐的嗅觉一路追踪着目标所在的方向,虽然有时也会无功而返,但他的坚韧不拔却让他一点点的逼近目标。

“其实对你们反邪组,我们是久仰大名。”

执行组的一个组长坐在车上笑着对凌晓说:“你凌头儿的名声更是如雷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