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热,郑青穿的很简单,迷彩大裤衩、黑色弹力背心,脚上是一双红色耐克运动鞋。
简约而不简单?
大概是这种风格吧!
唯一不符合他全身这种风格的……是他双手手指上戴的戒指有点多。
每只手上,都戴了两只金属戒指。
乍一看,似乎是走在潮流的前沿。
但仔细一看,如果懂行的话,会发现他手上那四只戒指的戒面都是凸起的,手上戴着这种戒指,别说打在人身上,就算是打在轿车车身上,估计都会留下一个拳印。
效果类似指虎。
但却比指虎更隐蔽,平时不会很引人注意。
刚刚从出站口出来的猛哥和年轻人,左右一张望,就看见树荫下的郑青。
年轻人马上就踮起脚尖对郑青挥手,雀跃地喊:“青哥!青哥!”
郑青也看见他们了。
郑青叭了口烟,咧嘴一笑,抬脚就迎过去。
很快,三人碰头。
郑青喊了声:“猛哥,少枫,中饭都还没吃吧?走!我带你们去吃饭!”
说着,他伸手去接少枫手里的行李包,少枫笑嘻嘻地侧身一让,“不用!青哥,这包不重,我自己拎着就行了!走吧!咱们去吃饭,嘿嘿,我肚子还真饿了,中饭我想吃鱼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