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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那块荒地上的坟茔,甲方承诺负责动员全部迁走,时间约定在三个月内。

合约自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西门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土地出让金——500万。

三个月后,荒地上的坟茔全部迁走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土地出让金——1000万。

其它细节条款,还有不少。

但主要就是以上几条。

条款主要是靳云飞负责跟甲方商谈,徐同道大部分时候,无需发言。

等下午正式签约的时候,他才正式走上签字台,签订正式协议。

这块地的土地出让金,分两次支付,是他之前特意交代靳云飞的。

不管这次购买的土地,是不是碧云区三岔河大桥那块荒地,他这边支付的资金,都必须要分至少两期。

没办法。

谁让他目前手上能动用的资金,不充裕呢!

分成两期的话,就完全没问题了。

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以他名下那些分公司的盈利能力,赚到一千万,已经没什么难度。

而在这三个月的缓冲期内,他这里大可以不慌不忙地寻找合作对象,拉人入股,共同开发那块地。

……

协议正式签订后,这天晚上自然有一场庆祝晚宴。

晚宴上,碧云区的区长罗金云带着秘书,以及区委办公室主任戴成义等人,前来祝贺,很热情地和徐同道等人说了好一会儿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