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才无意间和希梅娜闲聊知道的情况,说吉莱萝其实有个丈夫,在纽约当警探。

因此,路克一旦出去,是不是要跟着一起救这位吉莱萝女士?

二来,路克是洛杉矶警察,约翰却不是。两人联手,那就是他认可了约翰的行为,出了问题要“负领导责任”的。

其三,和约翰警探一起,路克就不能发挥全部实力,这无疑是自缚手脚。

还是悄悄从旁协助清理劫匪吧,反正自己又不会认错人!路克这样想着,就准备溜走。

但听见里面的约翰兴奋了起来:“哈哈,来了,终于来了。”

片刻后他又失望地叫起来:“该死,怎么就来了一辆警车?”

但他很快就行动了起来,砰砰声中路克饶有兴致地看着约翰警探的行动,片刻后他心中不禁为他鼓掌:聪明。

这位约翰警探把窗户砸了个大洞,然后把被他击毙的匪徒尸体扔了一具下去。

这下,楼下的警车想看不见都不行。

从路克敏锐的耳力中,似乎听见车顶塌陷的声音,肯定砸到某辆车。

而他刚才过来时,公司前门并未停车,所以尸体砸得只能是刚来的警车。

楼下响起激烈的枪声,路克摇摇头,知道中部区警局肯定要大举出动了。

既然明白了这些劫匪想干啥,他也不急。

而且约翰已经把警察给招来了,那他也必须要和自己的头儿联系一下。

路克上到楼顶,掏出自己的手机,拨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