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穿防弹衣时,两次枪声响起,两名穿着巡警制服的匪徒掏出枪,打死了囚车内的司机和押送警员。

等到路克回跑几十米,从街角冒头时,两个匪徒已经打开了车门,正在护着一个穿着橘红色囚衣的人下车。

路克没吭声,只是一手挂上警徽,一手从腋下掏出了格洛克,快速逼近这三人。

囚车的位置距离街口还有三十多米,中间还有很多车辆和行人,干扰他的注意力,这也是之前他没在第一时间察觉异常的原因。

但即便现在,路克也只是用普通人快速小跑的速度在接近。

与此同时,在他左侧也有两个人持枪向歹徒逼近。

那是哈里森和他的手下。

这名手下路克也认识,就是被他抢了送汉堡任务的swat队员吉姆。

路克这时还落在这两人身后。

他的车开过头,这两位却刚好车到街口,就听见了枪声。

两位swat对枪声同样敏感,立刻就停车靠了过来,抢到了路克前面。

终于,哈里森开口大喊了一声:“警察,不许动!”

几乎在喊出这话同时,他和队员吉姆就开枪了。

这就是swat的程序正确,反正他们发出了警告,对方还持枪拒不投降,打死活该。

蓄势待发的哈里森几乎是在持枪匪徒转身的瞬间,就打中了一人。

哈里森才经过急速奔跑,就要射击正在奔跑移动的匪徒,还要顾及行人,目标距离也超过了十米,能瞬间放倒一人,枪法堪称优秀。

大多数警察拿手枪,想击中十米外的匪徒,都需要一定时间调整和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