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看着电视,口中说到:“这个黑黢黢的家伙,连脸都不敢露,算什么超级英雄?哼,要是我……”

话虽然如此,他双眼中闪动着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是谁?

他是托尼斯塔克,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天才,人类中最聪明的科学家。

就那套拙劣无比的黑色垃圾战甲,他都不用仔细看,就大概明白其原理和使用的技术。

以他目前的技术,分分钟就能制造出一套比这战甲华丽实用的一百倍的东西!

在他旁边的女人面无表情地侧过头:“斯塔克先生,你说的这个不敢露脸的家伙,昨晚刚好救过我。而那时的你,正在和月亮画报的五月女郎玩得正开心。”

托尼斯塔克面色一下垮了起来。

这点是最让他蛋疼的。

他有技术,有能力,唯独……没想过做出那种战甲,更没想过去救人。

与其去救人,他还不如事后多捐点善款,既能帮助更多的人,公司也能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

亲自上阵救人,这种没脑子的行为,他才看不上呢!

这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情形:哪怕斯塔克集团捐一大笔钱,这几天全世界的吃瓜党都会无视,洛杉矶的平民们也不会对斯塔克集团多出什么尊敬和崇拜。

从一开始,大多数平民也只尊敬和崇拜斯塔克……的钱!

他们的一切反应,也只是针对钱,并不是托尼斯塔克本身。

而电视上,那个一分钱都没出的家伙,却获得了举世瞩目,以及无数忠实拥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