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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罗伯特和路克这两个强壮的男子汉负责拖运行李,走在前面带路,母子三人则跟在后面边走边聊。

到了停车场,路克开车,罗伯特坐副驾驶,母子仨坐宽大的第二排。

罗伯特只是打量了片刻这车,就问道:“自己改过?”

路克点头:“天天开车,还是弄舒服点最好。”

罗伯特嗤之以鼻:“首先是要安全,其次是实用,舒服永远是最后考虑的事。”

路克眨巴眨巴眼:“我就是这样想的啊,所以才弄了这么大一个车,安全性足够,又能搭下我们全家。”

罗伯特嗯了一声,满意地点头。

他有点担心,路克这家伙有钱了,心思一飘走了弯路。

警探可不是公子哥,不能看什么车值钱用什么,而得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什么超跑之类的玩意儿,防弹这种功能几乎是不可能有的,那就是个活靶子。

罗伯特这战场上杀出来的百战老兵,当然看不上那些样子货。

接下来,路克就一边开车,一边充当导游,将沿路各处的有意思的建筑和故事讲给大家听。

这些都是他这段时间记忆的资料,基本是随口就来,并不影响他开车。

一家人里,只有罗伯特算是对纽约熟悉那么一点,但也就那么一点。

凯瑟琳也只有上次旅游经过纽约,短暂地停留了几天。

克莱尔和约瑟夫对纽约的印象就仅限于影视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