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酒店提供的专用裁缝那里订做了四套西装。
两套休闲类,两套作战类,其中一件作战用的西装同样会在明早九点送到他的房间,其余退房时再拿。
为此,路克又付出了一大摞金币,但他一点都不心疼。
反正都是约翰赚的,他又没出力……好吧,制服约翰时还是花了一点力气的。
对于西装,路克几乎没穿过。
这是上一世带来的习惯。
上一世他就是个普通的文员,平日上班就穿休闲装夹克套头衫,下班回家就穿t恤短裤,冬天干脆就是棉质睡衣。
偶尔和朋友同事出门撸串,也不可能穿西装。
上班穿休闲装,下班撸串穿西装,那不是神经病么!
重生到了这个世界,中学前也几乎没有穿西装的必要,当了治安官有制服穿,警探生活开始后,处于方便动手的原因,就没再考虑过这个问题。
直到约翰·威克出现,他才知道所谓“西装暴徒”还是很拉风的。
刚才去订制的西装更是特殊产品,绝不对一个劈叉就把贴身小裤露出来。
一时间,他对明天的行动也期待起来。
做完这一切,时间才到傍晚。
他不是真正的约翰·威克,执行这个任务的危险性不大。
趁着今天这点空闲,他想在罗马这个旅游胜地游览一番。
明天任务完成后,他得立刻赶回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