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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湾距离这边,其实真的不远。

噔噔噔,小六子领着小迪丽跑进来,俩小丫头,一人拿着一袋薯片,嘎吱嘎吱嚼着。

小六子的肩膀上,还蹲着一只矛隼,这只矛隼非常漂亮,浑身上下,几乎全是白色的羽毛,一双眼睛,顾盼之间,威风凛凛。

矛隼的爪子非常锋利,不过小六子也不傻,也不知道从哪弄了一小块地毯,垫在肩膀上。

“哪来的矛隼?”刘青山也有点纳闷。

小迪丽笑嘻嘻地说:“六姐姐最厉害啦,这只老鹰抓海鸟,六姐姐就把它批评一顿,它就乖乖承认错误,变成好鸟。”

刘青山不禁眨眨眼:“嗯,确实厉害。”

而一旁的哈麦德王子,则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这只好鸟,好像是我养的。”

他们这个民族,对猛禽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崇拜,一只品相上佳的鹰隼,在他们这边都会卖出高价,几万美金,甚至几十万美金,都再正常不过。

所以全世界大半捕猎的猛禽,都是走私到他们这边。

不过他们也有一个优点:到了猛禽的繁殖季节,通常都会放归大自然。

小迪丽仰着小脑瓜瞧瞧哈麦德:“那你以后要好好管管它,不许欺负别的鸟。”

哈麦德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朝着刘青山摊摊手,周围的人都忍俊不禁。

王子又如何,照样被小孩子训。

而最令大家惊诧的是,猛禽性子刚烈,除了主人,根本不会搭理陌生人,怎么就跑到这个小姑娘肩膀上了呢。

而且还是一副十分亲昵的模样,不时用脑袋在小六子的脸蛋上蹭两下,瞧得哈麦德心里都有点嫉妒。

“刘,你的妹妹是个很特别的人,我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