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从站位上来看他像是金满堂的保镖,但实际上,金满堂反而更像是他的代言小弟。

苟富贵看了谢天狼几眼,很快就明白了这俩为什么一起来找他。

“所以你找了谢大队长他们当保镖。但我又不是很能打,你找我也当保镖吗?”

金满堂听到这话嘿嘿了两声:“果然是我聪明霸气的富贵兄弟,连我找谢队长他们当保镖你都猜出来了。不过富贵兄弟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以一打三的身手那可是整个体育馆的人都亲眼看见的了。

而且吧,咱们自家兄弟也不说外道的话,找谢队他们确实是想要他们保护我安全到达青川植物种植基地,毕竟这一路过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我一个弱鸡怕是很难自己走到那里。”

“但富贵兄弟你也是不能缺席的!我就觉得富贵兄弟你身带富贵!怎么形容呢,就觉得你在的地方总不会缺少食物和生机!”

作为一个机智、有才华、有逼数的富n代,在体育馆的那十三天里让金满堂充分地意识到苟富贵这位长发美人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别看他只是独自一人好像很低调的样子,但他得到的食物和各种装备却非常顺利。他找到的东西不一定是最多,却一定是最全最好的。

这让金满堂确定这位富贵兄弟是个能人。比起看起来就非常厉害的谢狼人,他却觉得单论苟,厉害的谢队长也不一定能苟过富贵。至少,在舒适度和难易程度上,富贵兄弟一定不会输!

所以,金满堂要带上他的富贵兄弟,感觉就像是带上了一个无形的长命buff一样。

苟富贵听着金满堂的解释没忍住抽了抽嘴角。该说这富n代直觉敏锐还是说他苟进了骨子里呢?

至少从现在他的选择上来看,他真的给自己加上了最大的两个保命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