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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样一来就会产生新的问题。

买广告的和平台作者只要私下串联一下,就能把抖音甩到沟里,实际成交价十万,可人家说一万,随便让一下就能把抖音抽的那一部分省下来了。

利益的驱动下,没有什么是人想不到的。

这玩意可没法确认。

徐枫早有准备:“这里有个机制的问题,我们不能让客户单方去商量,而是给双方提供一个合作平台,有需求和客户,可以在我们的平台上选择满意的广告资源,广告的交易也要通过平台完成,线下交易的广告一经发下一律下架。”

吴艳梅又发现问题:“还有问题,这样有广告需求的人为了降低广告费用,即使通过平台来完成交易,线下还是会联系内容制作者,大不了平台交易费用定低些,线下再补。”

徐枫有条不紊:“这里还有第二套机制,广告费用要透明化,可以降低广告门槛,比如有人想做广告,从某个内容生产商那里订制了一个广告文案,先不说广告的制作成本,初期广告投放资金我们可以定低点,假设以1000元起,当广告的浏览量达到一定的数值,广告自动下架,如果广告收益达标,客户自会投入资金继续继约,若广告收益达不到预期,客户也可及时止损,避免损失扩大,自然可以避免双方线下串联。”

江帆问道:“技术上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

徐枫自信说道:“这样还有好处,为了使广告效益最大化,内容创作者就会想方设法去创作更优质的内容,否则低质内容是产生不了效益的。”

大伙点头,觉的这个思路不错。

这样一来,只要把广告渠道抓住了,就可以坐收抽成。

老话怎么说的,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嘛……

江帆又问:“还有吗?”

徐枫点头:“还有一点想法!”

“说说。”

“是关于如何更好的服务内容创作者和广告需求者这两种客户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