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菜都替你温着呢,快洗个手吃饭。”

傅红雪点了点头,顺遂地走过去坐下,这才将吟寒刀放下,端起了饭碗。他吃饭时特别认真,谭昭每次都觉得对方像是在办什么人生大事一样。

“不?不对呀,小雪你怎么不拿着刀吃饭了?是不喜欢……”

谭昭话还没说完呢,傅红雪立刻否认:“不,不是,我很喜欢。”

“那这是……”谭昭眼睛一亮,“好事啊,来来来,小雪你肯定没喝过酒吧,瞧你的样子就知道了,这黄汤也什么酒气,喝一盏温温身体,等哪日咱回了京城,我再给你酿红雪酿白梅盏,怎么样?”

平白被人塞了一盏酒,倘若是别人,傅红雪肯定扭头就走了,可塞酒的人是石小福,所以傅红雪想都没想,一口饮酒。

这酒,果然不烈,绵软入里,丝丝入扣,像是内力一般,直烧到人的心窝里。

傅红雪醉了,但他醉得特别地乖巧,乖巧到谭昭差点就么发现,直到人乖乖巧巧地吃完饭,拿着刀走出去,这才看到……同手同脚啦?

“小雪。”谭昭认不出出手戳了戳对方的刀。

傅红雪立刻飞快藏好,脸上还一脸郑重:“你是谁!不许碰我的刀!这刀是我父亲为我铸的,天底下只有我一人能碰。”

哎哟,小孩子独占心这么强啊!

“很喜欢?”

喝醉酒的孩子,总是诚实许多的,傅红雪狠狠点了点头:“喜欢,最喜欢。”

第二日,傅红雪醒来,天边尚且微微亮,他扶着脑袋,有些晕乎乎的。有些人喝酒喝断片,醒来什么都不记得,而有些人……会记得清清楚楚。不巧的是,傅红雪刚好是后面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