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得不承认的是, 不光彩的手段往往最有效, 她哪怕心中有多么抗拒,自己那满载少女情怀的日记本被他拿捏着, 她都不得不说一句同意。
不过是个两千米,跑了就是了,跑完了,就能把东西拿回来,爷爷奶奶什么都不知道,谁都不会再知道。
沈淮见她同意, 淡淡地笑了, 祝晚第一次见他笑,笑得却是那么令人讨厌,她偏过头不看他, 沈淮也不强求,话语间依旧保有他的礼貌,讽刺又可笑:“晚晚,我先走了,回学校见?”
祝晚只记得自己的本子在他手上,见他出门的前一秒,还是忍不住提醒:“你别把它弄丢了。”
“不会的。”
其实他也不想让别人看见,这一整个本子里写满了少女对于那个叫周遇臣的小混混的爱慕,让人嫉妒得发狂的爱慕。
沈淮从小便和村里的其他男生不一样,他们调皮混蛋,他沉默寡言不惹事,看得出来,那些调皮蛋捉弄祝晚的时候,她很不开心很害怕,她一定是不喜欢这些小混混的,也确实不愿意和他们靠近,沈淮觉得自己和小混混不同,他虽然话少却有礼貌,不捉弄人,也努力学习。
祝晚应该会喜欢这样的男生。
可是谁能想到后来,同样是打架闹事,甚至天不怕地不怕比村里那群同龄小混混还要嚣张放肆的灰头发少年,却可以轻轻松松坐到他心中的小仙女旁边,不好好上课只会打扰她,上学放学都接送,可祝晚却也欣然接受,她本不该喜欢这样的混蛋,但事情却与他料想的结局背道而驰。
他想抓住她,让她回头,不要再靠近这样的恶霸,这种人渣不配这么好的姑娘喜欢。
祝晚没有跟着他一块下楼,此刻他多出现在她视线里一秒都让她愈发烦闷,锁了门,躺到床上把自己包裹在被窝里,被子盖过头顶,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