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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荣洗干净了手,没有帕子,他甩了甩手上的水珠,侧头看着孙承罡:“孙公公,我们居住的高房大屋,穿的绫罗绸缎,吃的珍馐佳肴,无不是他们用双手一点一点辛苦劳作而来。他们做得,我为何做不得?高祖不也下田扶犁赶牛?身为子孙后代,我不过是继承先祖遗志罢了。”

他把高祖搬出来,孙承罡无话可说,只能尴尬地笑了笑:“殿下言之有理,是老奴愚昧。”

周嘉荣站起来道:“孙公公亲自过来,可是父皇有旨意?”

孙承罡这才想起了自己吃尽苦头亲自来找周嘉荣的目的:“荣亲王,陛下命你和中山王返回京城。”

周嘉荣点头:“好,我知道了。明日便与孙公公一道出发,今日孙公公陪我们尝一尝当地的野味吧。”

孙承罡能说什么?现在都过了午时,哪怕马上出发,今日也赶不回宿宁县。

不过等到所谓的野味端到他手里时,孙承罡就后悔了。粗糙的大碗里,盛了满满一碗绿绿的糊糊,连颗完整的米饭都找不出来,这玩意儿怎么吃啊。

可他偏头却发现周嘉荣、刘青甚至是吕磊等人都吃得津津有味,一点都没浪费。甚至吃完后,吕磊还盛了半碗凉水涮了一下碗,然后仰头一口喝了,太糙了,其他人也差不多,即便不涮碗,碗里也干干净净的。

孙承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嘉荣估计孙承罡是吃不习惯,把旁边一个小男孩的碗拿了过来道:“孙公公要是吃不完分一些给小豆子,他饭量大。”

孙承罡侧头过去,看见一个穿着打满补丁的破旧衣服的小男孩,眼巴巴地瞅着他手里的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