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带着它们离开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当铺当了那件衣裳,换得租下临时住屋的钱,又在那间临时住屋里替人做了一个月的女红后,重新回到当铺,赎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后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轮换着做帮佣,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帮做女红,然后,在积累到了一定的积蓄后,开始整日整夜徘徊在惠陵附近,想方设法寻找蟠龙九鼎,寻找隐墓,寻找关于怡亲王载静去世后的一切信息,寻找他停驻在人世的魂魄……
偶尔也会用积蓄换来一些书,在每次寻得筋疲力尽的时候,躺在床上一页页翻看它们,一边想着小时候,当我还能像条小狗一样追在载静身后要他陪伴时,他教我看这些书,教我学上面那些难懂的语言,随后用他好听的嗓音,在我看着窗外神游的时候,一遍遍纠正我难以拯救的发音……
“sat,朱珠,是sat,不是撒驴。”
“为什么你总爱把rci读成马喝死呢,蠢材?”
“它念bonjour,朱珠,bonjour,不是帮主,再念不出来今儿你给我滚回去……”
然后,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王爷’这称谓在我心里开始渐渐被‘载静’这两个字所替代。
三十年光阴让我看了许许多多书,那些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爱情故事。而故事里的那些女主人公们,无论身份是尊是卑,无论她们爱人的身份有多么显贵,私下,她们对她们的爱人从来不会称呼为“伯爵大人”,“子爵大人”,“公爵大人”……
她们会直呼他们的名字,达西,罗伯特,保罗……或者前面加上‘我亲爱的’。
直呼其名,并非无礼,而是一种亲昵的温存。
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机会这么称呼载静,像小说,亦像周围那些越来越多生活在新时代的女性们一样。但那三十年里,无论我付出过多少努力,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对于载静的行踪,却始终是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