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璃心情有些激动,叫上陆思思,起了个大早,赶往天意画室。
静物是用心摆的,分了六组,每一组都调好射灯,让教授随意选择;往常拥挤的画架和凳子都被撤到最边上,地板也被仔细清扫过,只剩下经年累月积下的铅灰,就连墙上贴的优秀作业都重新甄选一番,换成最高水平的长期作业。
投影仪开好,摄像机准备着。
“……”
方璃和陆思思对望一眼,赞叹这个总统级待遇。她们简单调整了下静物,闲聊一会,还不到七点半,大大小小的学生就进来占座,还跟着不少家长。
七点五十五,一辆白色宝马停在楼下。
天气渐暖,可能是周末原因,许宋秋穿得很休闲,灰色针织衫,米色长裤,看上去年轻十多岁。衣袖挽起,露出一截手臂。他的肤色很白,近乎呈一种略病态的苍白,手背青筋凸起,骨骼分明,五指修长,握铅笔时有一种难掩的风骨魅力。
大师就是大师。
一上手,就跟寻常人是不同的。
纸和铅笔都有了生命,震撼人心。
很多学生都围过去录像,他脾气温和,也不阻拦,有问必答,偶尔画到关键时刻,还会停下讲解。
“好帅。”陆思思俯在她耳边说。
方璃也跟着点头,“嗯嗯…”
她对这种类型的叔其实不感冒,但此刻,看着他的画,也不禁心潮澎湃,眼睛晶亮。想掂起脚尖去看仔细,却被前面掏手机的学生胳膊肘往后一撞。
“哎呀——”差点没站稳,陆思思忙去扶她。
“对不起啊,小方老师。”前面同学转过头,歉意道。
“没事没事。”她忙朝他摆摆手。
人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