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三岁生日,当天,她说,桢烈,我可以为你去死。
而今天,这一秒,她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她没有撒谎。
她用她的身体来挡住那颗射向我的子弹,她以为她是什么?防弹衣?
全世界因为那声枪响仿佛失去了声音,我呆呆的看着她,是上帝的恶作剧吧?
☆、他和她(一)
我是一个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医学系学生,目前在圣约翰医院工作,虽然现在还是试用期,但我会好好的珍惜这个机会的,圣约翰是目前香港最具盛名的综合医院。它处在半山腰,环境良好,很适合病人的修养
。
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是在一个午后,他坐在花园的秋千上,极品,这是医院女孩子用来形容他的,英俊,多金,他的到来令整个医院的女孩们为之疯狂。但令我对他产生好奇的是,明明他只是小伤为什么非得住进十一楼的重症病房。
我知道他的,我想香港有很多的人都知道他,就在不久以前,香港政府还给他颁发杰出青年奖,据说他是历届以来最年轻的获奖者,不久后又被时代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一百人之一,那阶段,杂志,报纸关于他的报道层出无穷,可他很少在公众媒体上露面,偶尔,也是寥寥几句,他给人的感觉比较低调,可这并不妨碍大家对他的好奇,这个时代,人们需要偶像,而他符合了偶像的所有一切条件。
一场车祸让他住进了圣约翰医院。
医院的女孩们常常会望十一楼兴叹,因为那里戒备森严,她们是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我有时候也调侃她们,见到又怎么样,人家已经有未婚妻了。他的未婚妻也长得好看,我在杂志上看见过她,站在那样的男子身边依然一脸的自信,一看就是接受过良好教育。